src="img/logo.gif"

·设商标网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 系 我 们
首 页 | 商标知识 | 商标新闻 | 商标申请 | 商标注册 | 商标设计 | 驰名商标 | 著名商标 | 商标文化 | 国际商标 |国际商法 | 商标案例 | 国际案例 | 商标法
中国商标网>>>文章栏目>>>正文


常用姓氏并未侵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6


申请人上海振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海斯鞋业分公司在第25类鞋商品上提出“格拉芙GRAF”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申请人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商标局驳回申请商标的主要理由是,申请商标“格拉芙GRAF”侵犯了他人姓名权。故依据修改前的《商标法》第八条第一款第(9)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予以驳回。

申请人则认为:“格拉芙GRAF”作为一种姓氏,普遍存在于英语国家和拉丁语国家,尤其是后者。如果说姓名是有所指的话,那么姓氏是没有具体含义的,不存在侵权之说。因此请求商评委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经评审,商评委认为:“格拉芙”是“GRAF”一词的中文译音。“GRAF”在德语中表示人物的姓氏,而不是姓名,因此“GRAF”作为常用的姓氏,并不特指某人。因此,申请商标并未侵犯他人姓名权,申请人的复审理由成立,可以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孙涛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赞助商链接:
    推荐文章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授权委托…
    推荐文章 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商标申…
    推荐文章 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
    推荐文章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
    推荐文章 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
    推荐文章 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推荐文章 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
    推荐文章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
    推荐文章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
    推荐文章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正文样…
    CopyRight © 中国商标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在本站登广告联系QQ: 281598640  | E-mail:yike999#126.com(请把#换成@)
    免责声明:本站部份信息搜自于网上或网友推荐,所有文章仅用学习交流,不作商业用途,有问题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沪ICP备06045958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