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img/logo.gif"

·设商标网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 系 我 们
首 页 | 商标知识 | 商标新闻 | 商标申请 | 商标注册 | 商标设计 | 驰名商标 | 著名商标 | 商标文化 | 国际商标 |国际商法 | 商标案例 | 国际案例 | 商标法
中国商标网>>>文章栏目>>>正文


《商标审查意见书》要求修正商标图样,能否更换另一个图样或修正指定部分后再增加另外一部分内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8


  不可以。如果《商标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对己进入法律程序的商标进行修正,申请人只能按商标局的意见对原商标图样的指定部分进行删减,而不能作其他任何改动,更不能以新的商标图样代替,或者删除某部分后再增加另一部分。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赞助商链接:
    推荐文章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授权委托…
    推荐文章 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商标申…
    推荐文章 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
    推荐文章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
    推荐文章 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
    推荐文章 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推荐文章 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
    推荐文章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
    推荐文章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
    推荐文章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正文样…
    CopyRight © 中国商标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在本站登广告联系QQ: 281598640  | E-mail:yike999#126.com(请把#换成@)
    免责声明:本站部份信息搜自于网上或网友推荐,所有文章仅用学习交流,不作商业用途,有问题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沪ICP备06045958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