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务院正式宣布,取消国家工商总局对于商标代理组织的行政审批和商标代理人的资格核准,这一措施已经迅速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得到了落实。取消行政审批之后,商标代理组织如何健康规范地发展,如何保持一支素质高、信誉好的商标代理人队伍,成了一个新的课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当务之急是加强商标代理业的行业自律。 我国很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问题习惯用行政审批来解决,因而行业组织很难有所作为,行政审批项目的逐步减少,给行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良好的机遇,商标代理行业也是如此。
商标中介应与国际接轨
国家虽然取消了对商标代理组织的行政审批和商标代理人的行政批准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这一行业的组织和从业人员没有资质要求。在市场经济中,从事任何一个行业都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才可以进行经营,甚至打扫卫生的小时工也需要一张上岗证。从事商标代理需要法律、科技、美术设计等多方面的知识,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当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在1994年召开的保护工业产权国际联盟缔结商标法条约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商标法条约及其实施细则,其中明确规定,任何缔约方均可要求商标代理人须是经过准许操业的代理人。有关商标代理人的国际组织也规定,只有具备一定资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和代理人,才能够参加相关的国际会议和活动。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在这方面有必要和国际接轨。
许多重视知识产权的国家都对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很高的要求,取得商标代理的从业资格难度不亚于获得律师执业证。譬如日本的商标代理人资格就是一种和律师、税务师同样的法律资格。日本商标代理人考核前几年合格率只有3%左右,最近合格率有所上升,2002年达到了6.9%。
在商标代理机构的代理人的管理方面,许多发达国家并非过多地靠行政手段,而是更多地靠行业自律,由商标协会等商标代理人组织发挥重要作用。在有的国家,商标协会的主要成员就是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人。也有的国家商标代理人有自己独立的行业组织。这些做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使然,值得我们借鉴。
市场经济需要高素质的商标中介
高素质的商标中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市场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商标事业的进步,也使我国企业越来越需要高素质的商标代理机构。一个重视信誉,勇创名牌的企业是不会把自己的商标随便交给什么人去代理的。经济上的对外开放需要提供包括商标代理在内的法律中介服务。来我国投资的外国公司也不会把自己的商标交给一家没有资质保障的中介代理。商标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的素质如何,意味着企业得到的商标法律服务如何,此事不可等闲视之。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现在已经有商标代理机构170多家、商标代理人1396人。这些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代理的商标申请,已经占到我国商标申请总量的四分之三左右,其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于我国商标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获得了国内外企业的信任,同时也证明良好的素质和信誉对于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对于这样一支已有的商标中介队伍,也应该予以珍惜。加快立法势在必行
对于商标代理方面行政审批的取消,弱化了商标代理的行政色彩,也意味着这项工作的法治化程度要得到相应的提高。因此,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就显得更为迫切。有关行业自律等问题也需要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得到规范。据悉,《商标代理条例》的制定已经列入国务院的立法规划。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商标代理管理办法》被取消之后,希望《商标代理条例》能尽快出台。可以相信,《商标代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对商标代理工作的规范和健康发展起到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